第(3/3)页 人在,恶魔就在。 现实就是这样残酷。 这又是一场关乎国王未来的战斗。 每个人必须全力以赴。 商人不说话了。 其他人倒是没有这样胆子大。 何况这事他们知道,怪不得林恩。 毕竟这是他们的选择。 当然怨恨肯定是大把的。 但现在还不是发泄的时候。 就这样,在虎头蛇尾地解救了百姓后,林恩和亚瑟以及七个勇者,又发现了,巨大的难题。 那就是如何带着他们回到人间? 要知道这些人都是灵魂状态。 凡间早就没有了他们的躯体。 实际上当他们来到地狱之时,血肉就成了恶魔们的盛宴。 对恶魔来说,人可以说全身都有用的。 每根头发都不会浪费。 这就是灵智的重要。 而在这里,老骑士指了指林恩:“还记得生命之石吗?” “记得。” “现在就是你做出决定的时候了,如果牺牲你自己,就能将所有人复活回去。” “因为你拥有了世界的力量。” “啊?” 七个勇士高中生一听,顿时大吃一惊。 还好不是他们当这个勇者。 众多百姓立刻看向他。 那商人也慌张了。 他不应该为了钱财,那样鲁莽的。 至少要等活过来再讨要啊。 等等,对方如果选择复活他们,就会死掉。 那么遗产就该是自己的。 而自己应该表现得更好。 于是那商人立刻噗通向前:“对不起,伟大的英雄,是我的错误。” “我们不该被恶魔迷惑了心,我们感激你的行为。” “是啊,即便你不复活我们,我们也永远记得你释放我们的壮举。” 就这样,一个又一个百姓,或是真心,或是虚假,都在那里说着。 一时间,林恩激动极了。 七个勇者则个个心中嘲笑。 一群蠢货。 这些百姓就是最正统的乌合之众。 只有百分之五的人,是能讲理的,是愿意忍耐吃亏的。 而大部分人不会这样干。 他们只会忘恩负义,吃饱了就骂娘。 胡搅蛮缠,做各种混事。 没有强力,休想让他们做一些正常的事。 偷鸡摸狗,他们却是在行的。 这当然是七勇者自己的看法。 其实他们说的概率太低了,应该是5%的人是最好的人品,能自我牺牲的那一类。 50%的人是中立的,就是愿意讲理,不会过分折腾事。 5%的人,是最邪恶的,能不讲理就不讲理。 剩下的人,则是鸡贼的,左右摇摆。 既不很邪恶,也不善良,都是为了利益而转动,哪怕只是很小的一点利益,那也不行。 于是,林恩选择了牺牲自己。 他紧握生命之石。 开始自我念经…… “我愿意用我自己的生命,换取所有人的回归……” 就这样,一团白光之中,所有人离开了。 而老骑士也随之消散。 他们恢复了躯体,接着在七勇者的带领下,穿过被遗忘的森林,回到了王国之中。 百姓们看着熟悉的家园,一个个欢呼雀跃。 他们纷纷涌向七名勇士们,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。 “感谢国王们,你们才是真正的英雄!”一位老人激动地说道,他的脸上带着泪水。 “不用多礼,以后要好好生活。” “经过这一场战争,我们要团结起来!” 随后七国王,给林恩和老骑士,建立碑文。 他们才不傻,正是要将两人高高捧起来,再将自己的事迹写上去。 这样一来,就能建立统治的合法性。 他们的统治,来自于拯救了所有人,打败了恶魔。 至少不会有人轻易找借口反对他们了。 就这样,时间一点点过去。 十年后。 林恩和老骑士的名声变差了。 因为很多人想要补偿,结果分不到多少。 他的猎魔弓被拍卖了,卖了十万亩地。 但也只能分给很少数的人。 人们忘记了恶魔和痛苦,只记得这是林恩的错。 第(3/3)页